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辽宁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宗旨,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明显增强。
(一)高度重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加强大学治理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大连民族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本单位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全面、细致清理,全面推进并落实校内重大决策和主要工作的宣传及公开。
(二)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大连民族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不损害师生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通过校园网、校报、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涵盖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等。截至目前,学校网站主页共计发布民大要闻112篇,民大新闻151篇,深度报道69篇;发布各类通知82条。学校官方微博坚持每日更新,内容涉及学校要闻、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师生获奖、文化艺术、生活常识等方面。学校官方微信图文总推送数342次,图文总阅读次数123.6万次。学校加强对外宣传的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各媒体刊发稿件90余篇。《人民日报》发表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铸牢”教育署名文章。《光明日报》两次报道“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社会实践。
第一时间报道学校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新闻,官微新闻推送新闻阅读量18900余次,转发1059次,留言130余条。《人民日报》客户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民族报》、中新网、大连发布、金普发布等媒体平台发布学校受表彰新闻,浏览量超百万人次。9月26日央视《新闻联播》聚焦我校“铸牢”工作,播出校园风光、《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堂、各族学子团结友爱多个镜头画面;9月27日《新闻联播》再次呈现各民族学子团结友爱、学校勤德楼和铸牢石等画面;9月29日《焦点访谈》强国号用我校学子团结友爱画面作为封面。
制定党代会宣传工作方案,刊发新闻动态、发展成就、基层党建、先锋模范等稿件180余篇,制作党代会宣传标语80余条。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条幅、刀旗、绗架等,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设置迎接党代会的内容,营造喜迎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浓厚氛围。党代会期间营造浓厚热烈宣传氛围。推出“评论员文章—写在第二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之际”“写在第二次党代会胜利闭幕之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中国民族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新闻13篇,浏览量超200万人次。制作党代会未来五年目标任务图解,发布师生热议内容。制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实施方案》,切实把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变更、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进展和基本数据等信息、学校公共资源信息、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招生就业、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奖励、教职工培训、干部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报和奖励、后勤管理、基建项目、设备采购和财务资金使用等信息。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本、预科生招生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二十六不”和“十公开”要求,学校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有效监督为保障,建立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相关信息面向全社会公布。着重在以下六个方面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公开。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审核通过的2024年各类型各批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本科预留计划和使用原则以及我校2024年招生章程面向全社会公布。
二是录取程序公开。面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开包括录取政策、录取原则等在内的录取程序,使广大考生了解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及录取办法,增加招生录取工作透明度。
三是录取结果公开。根据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及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和各省、各批次录取最高分、平均分、最低分、最低分对应位次及录取人数,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进度和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四是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我校招生咨询和接受考生申诉的QQ、电子邮箱、电话、传真等。
五是预升本工作公开透明、严谨细致。预升本专业设置、名额分配、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面向全校公布。2023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公开依次选择专业,专业选择结果通过本科招生网及预科教育学院公示栏张贴进行全校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六是提高招生信息公开的时效,加强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公开的信息平台建设,并面向全社会公布。开通本科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招生手机微网站、招生邮箱、咨询QQ、招生咨询热线。全年为考生了解学校信息、填报志愿提供精准的服务和指导,提高了咨询效率和学校的信度。
2.研究生招生情况
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渠道包括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d.dlnu.edu.cn/zs/)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dlnu_yzb)。做到了六个公开:
一是招生政策公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学位授权点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辽宁省招考办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学校出台《大连民族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大连民族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各学科(类别)调剂报名条件及遴选规则》等规章制度与招生政策,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招生章程公开。学校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要求制定了《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拟招生人数(含专项计划)、报名与初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等。
三是招生计划公开。公开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下发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专业计划和专项计划。
四是录取程序公开。研究制定《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含《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大民校报〔2024〕36号),经辽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执行。明确2024年复试分数线、调剂报名条件及遴选规则、复试工作安排、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和其他说明等,指导开展学校复试录取各项具体工作。
五是考录结果公开。按照辽宁省招考办要求发布初试成绩,并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大连民族大学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的通知》及《大连民族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发布后考生常见共性问题解答》。在学校研招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六是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校采取电话咨询和网络答疑的方式及时解决考生遇到的招考相关问题。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根据2024年相应学科(类别)国家复试分数线,对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进行了认真研判,于3月中旬同时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了《大连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二)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1.本科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本科生毕业生就业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s://jy.dlnu.edu.cn/,公开主要包括就业指导、就业政策、招聘需求、就业补贴申请等方面的信息。
招生就业处对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委托上海才立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针对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及学校满意度进行调研,并就调研结果提出相关的反馈意见。总结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毕业生就业发展趋势、就业质量调研结果及反馈等方面内容,结合我校就业工作特色和经验做法,形成《大连民族大学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学校做好就业相关信息公示,在大连民族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大连民族大学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辽宁省选调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大连民族大学2025届毕业生生源信息》《辽宁省2023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公示》《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公示》《大连民族大学申报大连市2024-2025学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名单公示》《大连民族大学申报大连市2024年烈士子女、孤儿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名单公示》。
2.研究生就业信息公开详细情况
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d.dlnu.edu.cn/),及时更新网站就业信息,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高位推进,全员协作。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将研究生就业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学校逐年加大对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的编制、经费保障,建立了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师资队伍,对毕业研究生开展生涯规划和就业咨询与指导工作;另一方面,学校构建了“从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到各培养单位”一体化推进就业工作机制,各培养单位成立了由“各培养单位领导-导师组-导师-辅导员-助理”组成的一体化推进就业工作队伍,层层落实,步步推进,真正实现了就业工作全覆盖。
二是校企合作,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学校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开展访企拓岗,先后与IBM、思科技术服务(大连)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等多个知名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进行战略合作,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建立了更加完善的就业实习实训基地,为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夯实基础。
三是大力帮扶就业困难群体顺利就业。学校分层分类有的放矢做好就业促进帮扶工作。针对考公务员的学生,委托培训机构开展专题辅导;针对低收入家庭学生,组织参加辽宁省宏志助航计划,提升就业竞争力;针对就业的学生,开设就业指导讲座,为其提供就业咨询服务,一对一答疑解惑;针对生源地就业的学生,收集该类型学生简历,装订成册邮寄给当地人才市场;针对有意向在大连本地就业的学生,借助培养单位联系合作企业重点推荐。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招聘情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22〕13号)文件要求,制定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公告对招聘岗位、条件、程序、监督等方面都做了严格要求,设定专任教师岗位36个,现已考核完成17人;辅导员岗位9个,招聘录用9人。拟聘用人选已在学校人才招聘网通知公告中进行公示。招聘程序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大连民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大民校发〔2021〕50号)和《大连民族大学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学校于2024年6月-2024年7月完成了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已经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全程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理财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1.财务信息公开原则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遵循公开、及时、准确、透明的原则。
2.财务公开内容
财务公开内容包括财务政策、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决算情况、学费情况等。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学校简介、预算报表、预算说明等;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决算单位构成、决算报表及情况说明等;学校收费公示在每学年开学前进行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公示。
3.目前财务公开方式
每年在国家民委进行预决算批复后,财务处及时在学校网站、财务处网站上进行部门预算公开和决算公开,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相关财务信息;每年年末召开第二年预算布置会,在会上简要介绍学校目前资金使用情况;年初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总会计师向全校教职工汇报财务工作,公开相关财务信息等;教职工可随时通过网报系统、财务处公众号查询有关单位、部门以及项目的财务收支、个人薪资及其他收入等情况,同时在财务处网站上对相关财经政策法规,包括国家财务法规、民委规章制度、省市规章制度、学校法规等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校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体制建设,分布信息公开渠道、内容和形式。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反响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我校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各单位(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差异,方式方法上还需要改进等。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真正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二)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架构与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部门机构建设与资源配置,优化主动公开流程,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机制,确保答复依法、答复有据。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打造现代化、信息化平台,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专人负责,及时公开,争取实现对目标群体的全覆盖。在发挥传统媒介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的技术优势和平台特点,将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紧密结合,在微信、微博等平台中加强互动功能,进一步提供畅通、即时、优质的信息服务。
(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