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
辽宁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条件:申报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5项条件,方可进行申报。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省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曾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鉴定结项,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项,或研究成果曾在核心期刊发表;
(4)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中级及初级职称人员在有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下亦可申报);
(5)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并确保按时高质完成课题研究。
2.每位申报者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3.省社科联严格要求: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
2.需提交材料:
(1)《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附实名电子文档;
(2)佐证材料:申报者条件中第3、4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
(3)《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
课题立项相关材料请登录省社科联网站(www.lnskl.gov.cn)科研工作(科研课题——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查看、下载。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三、立项审批及成果要求
1.课题类别。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拟设重点课题20项、一般课题400项(其中资助课题300项、无资助课题100项)。申报结束后,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省社科联最终审定,批准立项课题及课题类别。课题批准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完成时间。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即从课题立项申报之日起到下年同日期止。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1年,报送省社科联审批,如延期1年后仍不能结项,则予以撤项处理。对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者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提前完成最终研究成果,并及时报送省社科联。
3.成果要求。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3项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被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
(3)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3篇;
一般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一般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时应注明“省社科联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字样。
四、成果资助
1.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课题立项批准后拨付80%,其余经费结项评审合格后拨付。一般资助课题每项先期资助3000元,课题立项批准后一次性拨付。
2.一般无资助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自筹先期经费,省社科联不予先期资助。
3.一般课题结项评审后,对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课题研究成果再给予适当奖励。
4.凡经省社科联报送并被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和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获省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的课题研究成果,按《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成果奖励的若干规定》予以奖励,并可免于结项评审。
联系人:谭惠敏 田文霞
电 话:87656059 87656195
E-mail:thm@dl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