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社科联的有关文件,现组织开展2011年度&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2011年课题研究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未能按时申请鉴定结项,则给予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全部资助经费。

2012年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只允许延期1年,并填写《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5),。申请延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允许申报2013年度立项课题;延期1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

2.2012年课题研究成果需具备以下3项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被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

(3)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4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

一般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

一般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时应注明“省社科联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字样。

二、材料要求:

(1)《2011/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2);

(3)决策咨询建议稿(3000字以内,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3);

(4)结项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前3项附实名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已在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或已获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成果,需额外再单独报送一份申报材料。

相关申报结题教师所提交的材料需经本人所在部门审核后,由科研助理统一填报《2011/2012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见附件4)。

三、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

联系人:谭惠敏 田文霞

电 话:87656059

E-mail:thm@dl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