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第一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及前期研究基础,结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及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文科项目课题组成员在7人之内,理科课题组成员在9人之内,并尽可能根据需要吸纳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参与研究工作。
4.第一申报人年龄须在55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
5.第一申报人只允许申报本年度该计划中的一个项目,并不得以第一申报人兼报本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6.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第一申报人正在承担各级各类政府科研项目和科研专项的,不再申报本次项目。
7.辽宁省教育厅项目结题不合格未满二年或撤项未满二年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名额和程序
此次项目申报为限额申报,学校限报15项,其中理工科限报9项;人文社科限报6项;辽宁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可单独申报1项。
申报程序:学校每个教学科研部门、机关教辅部门限报3项,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为3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学校组织评选后,择优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
1.《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2)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要求《评审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3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评审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
2.《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登记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四、截止时间
各部门科研助理将本部门申报项目按要求审核整理好后,按学科分类于2012年6月12日17:00前分别报送科技处、人文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科技处 黄治宇5061 Emil:kjc@dlnu.edu.cn
人文社科处 田文霞5195 Emil:rwsk@dlnu.edu.cn
其余要求以教育厅通知文件为准。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