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为调动社会各界研究民族问题的积极性,鼓励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好成果,更好地为新时期民族工作决策服务,国家民委决定开展第二届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与范围
(一)申报主体资格:我校在编人员,成果应属大连民族学院。
(二)参评成果范围:民族问题研究领域及与民族问题研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本次参评成果仅限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三)参评成果要求:每人限报1项,多人合作的应由第一作者申报,或经第一作者书面同意由其他作者申报。已获省部级科研奖励的不予受理。论文集或丛书只能选择其中一篇论文或专著申报。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学术论文类和专著类。
(二)评奖等级:各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各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40个。
(四)证书和奖金: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证书及奖金。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申报者所在部门对《申报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
(三)申报部门统一填写《申报成果一览表》1份,部门盖章。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论文或专著各一式3份(至少1份是原件),复印件要求A4纸双面打印;论文复印件要求封面、目录、全文及封底。
五、截止时间:2012年6月20日
联系人:张贺坤 田文霞
电话:87656059 87656195
人文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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