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根据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3年“‘荣达教育资助基金’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3.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民族教育科研和组织能力;
4.申请人必须从事民族教育实际研究工作;
5.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的,不得申请。
6.申请书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或亲笔签名方为有效,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7.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8.民族教育研究领域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二、课题类别与经费要求
1.民族教育研究课题为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委托课题,分为急需课题、基础课题和长线战略课题三类。
2.资助经费额度为3-8万元、10-15万元和20-30万元,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据课题实际工作量、工作难度以及成果含金量确定课题经费具体资助标准。
3.课题经费实行报账制。课题前期所需经费先由课题申请人垫付,中期评估后可报销课题经费的50%,课题完成并通过鉴定后报销课题经费的50%。项目管理办公室、捐赠方代表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课题报销凭据的审核和报销工作。报销凭据应明确注明此项开支的消费人员名单、消费地点联系电话等有据可查的有效信息。
4.研究时限分为6个月、1年、2-3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三、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申报·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电子版由科研助理统一发送至指定信箱。
四、申报受理时间:2013年4月15日11:00前
联系人: 谭惠敏 田文霞
联系电话:87656059 87656195
电子信箱:thm@dl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