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社科规划办2015【1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课题要求
1.为提高申报质量,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0项。
2.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条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指南中的选题同等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刊期等信息,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如“第一作者”),活页要紧接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填写,不能将活页另起一页填写。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没有填写所申报课题名称不能进行申报参评,活页须含《通讯评审意见表》在内不超过8个A4版面。《申请书》和《活页》必须采用WORD2003版本存放。
四、材料要求
1.申请人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查看申报公告及《课题指南》,下载2015年12月修订的新版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
2.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内容一律用中文汉字填写,不得填写数据代码;“学科分类”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负责人所在单位”一律填写“大连民族大学”。预期研究成果以著作、研究报告结题的,字数应为150千字以上为宜。
3.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申报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申报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将按照《大连民族学院学术道德规范》条例予以处理。
4.省规划办将对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实施预审把关,对项目提出论证修改意见、建议,供申报者参考借鉴。同时,人文社科处也将对申报的国家社科重点、一般项目进行外审。预审费分别由省社科规划办、人文社科处承担。申报者可自愿选择参加。
五、报送程序及时间
1.申报者应于1月14日11:00前提交《申报活页》(以申报者“姓名-活页”的方式命名)电子版。
2.申报者应于2月15日11:00前提交《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A3纸双面打印)各一式3份。
3.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申报人应于2月17日11:00前提交《申请书》(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和《活页》(以申报人“姓名-活页”命名)纸质版(A3纸双面打印)各一式7份(原件1份,要求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 谭惠敏 王凤慧
电 话:87656059 87656195
E-mail: thm@dlnu.edu.cn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相关要求。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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