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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辽宁省首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荣誉称号

民大新闻网讯  日前,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公布了辽宁省首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名单,我校荣获“辽宁省首批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荣誉称号。本次获评的大中小学共100所,其中高校25所。


近年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劳动教育,建立了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负责全校劳动教育体系设计、教学管理、劳动教育组织及学分认定等工作。学校将劳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明确劳动育人目标,系统设计劳动育人内容体系,确定劳动教育载体和路径,陆续出台了《大连民族大学劳动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大连民族大学<劳动教育与训练>实施方案》《大连民族大学劳动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劳动教育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等文件,并不断完善落实。


下一步,学校将发挥劳动教育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广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继续探索劳动教育实施的有效途径。将进一步遵循劳动教育规律,系统推进劳动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劳动教育评价导向,致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具有民族团结基因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深度支撑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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