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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用户守则

校园网是为全校师生进行教学科研、办公管理、对外交流等活动提供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的管理,兴利除弊,共同建立和维护校园网的良好秩序,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校园网的用户应自觉遵守下列守则。

一.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网络信息负责。

二.校园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应自觉接受并配合国家安全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四.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校园网主干设备、接入设备、各类服务器等。

五.校园网上任何用户不得建立任何形式的代理服务器供其他用户上网使用,一经发现,网络中心有权终止该用户的使用。

六.校园网用户实行实名制上网,需要付费的账户应依据我校制定的网费管理办法付费上网。用户应管理好个人账号,及时修改初始密码,防止账号被他人盗用。对盗用他人账号的用户,暂停其使用网络;情节恶劣的移交学生处、校保卫处处理。

七.网络上软件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

八.校园网的用户有义务向各级网络管理员或网络中心报告任何违反用户规则的行为。

九.对于违反校园网用户守则的用户,学校网络中心有权暂停其网络,必要时将诉诸法律。

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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