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大连民族学院自主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大民院发[2010]4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对2010年度立项的校自主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
本次为2010年度立项并应结题的校自主科研基金项目。
二、材料组织与申报
1、项目负责人需对照《任务书》及原《申请书》相关内容如实填写《结题报告》,未按计划完成的研究工作须详细说明原因。
2、佐证材料为项目执行期内的科研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论文、软件、说明书、鉴定书、专利证书等)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各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查并在项目结题报告对应部分签署部门意见。
3、请各部门将结题报告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佐证材料纸质版(A4纸复印)一份统一报到科技处(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类)。各部门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提高项目验收质量。
三、注意事项
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分别报送科技处(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类)备案。对不能按期完成课题任务并且未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将予以终止。予以终止的项目或结题验收被认定“暂缓结题”项目的负责人将不能申报2012年度校自主科研基金项目。
四、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6日16:30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科技处:
联系人:李英男 电 话:5353 邮 箱:liyingnan1986@163.com
2、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谭惠敏 电 话:5059 邮 箱:thm@dlnu.edu.cn
科技处 人文社科处
2012年2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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