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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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

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意申报的教师请详细查看附件5《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凡我校在编教师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申报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大连民族学院。

2、本奖项是大连市政府奖。我校以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各部门科研院长、科研助理

(科研秘书)具体负责本部门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审核及汇总工作。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现象,取消申报资格。

3、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特殊贡献奖”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申报范围

2010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或不宜公开发表的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大社会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材料一经报送,概不返还(大连市规定)。

5、各部门审核后的佐证材料原件应退还申报人。审核属实后的佐证材料以复印件形式

提交。各部门需要审核的内容:

①申报成果的原件及《申报表》填写的内容;

②《申报表》中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必须附佐证材料,审核佐证材料原件;

③《申报成果摘要》内容及客观真实性。

④申报材料的匿名处理情况。

各部门对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后,科研助理或科研秘书统一填写本部门的《申报登记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报送人文社科处(含电子版)。

二、收费标准

本次申报大连市社科联收取申报费用,收费标准为:论文、课题报告每篇收取100元;专著每部收费200元;丛书整体申报,收费200元;丛书分开每本收费200元。需要转帐的教师请于9月28日前完成转帐事宜。

三、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表》2份、《成果摘要》3份、成果原件1份、佐证材料复印件2份(不需要匿名)、成果匿名复印件2份,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佐证材料超出10个页码必须双面印制,申报表与佐证材料分别装订且不许做任何特殊装订。

2、电子材料:《申报表》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申报成果摘要》以“姓名-摘要”形式命名。

四、截止时间: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

由于材料审核、汇总工作量大,上报时间紧,请各部门严格遵守上报时间,将本部门的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汇总及评审费用一同上报,逾期恕不能受理。

联系人:张贺坤 田文霞

电 话:87656059

E-mail:rwsk@dlnu.edu.cn

附件: 1.《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表》

2.《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表填写说明》

3.《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成果摘要》

4.《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申报登记汇总表》

5.《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第十五届社会科学进步奖的通知》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