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对重大问题的研究,推动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服务辽宁“三大战略”的实施,辽宁省教育厅2012-2014年度省高等学校重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我校在编在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年龄在项目规定的时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申报(教育厅要求)。
2.申报人要具有与申请研究的科研项目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
3.申报人要依托相应的学科、科研平台,具有相应的研究团队。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人要在规定的科研课题中选择一个,课题论证必须有协作单位及应用研究成果单位签署意见,论证字数限6000-8000字,字体为仿宋_GB23123,字号为三号,制成word文档。
2.申请书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佐证材料需制成PDF文件附后合订一册。申报材料须正反打印不超过50个页码。
3.以上要求请各申报人严格执行,教育厅初筛。
4.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统一上报人文社科处。
三、评审标准
1.决策咨询。预期研究成果能够满足应用采纳需求,进入决策程序:包括省领导批示,形成决策意见或成为决策意见的理论支撑和措施来源,产生经济社会效益。
2.课题论证。论述全面,内容翔实,重点突出,难点确切,观点正确,方法适合,创新明确。
3.学科建设。研究成果促进团队建设,促进学术水平提高,促进人才培养。
4.协同创新。协作方和应用方与之在汇聚与释放创新要素上(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有新方法,新创意,促进高校协同创新机制形成。
四、经费支持
获得批准的项目每项支持经费20万元,分二次拨款,开题和中期检查通过后各拨款10万元。
五、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 (因正值假期请各申报人遵守上报时间)
电子档发送至:rwsk@dlnu.edu.cn
联系人: 谭惠敏 田文霞
联系电话:87656059 8765619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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