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刚刚收到辽宁省社科规划办发出的《关于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自选项目原则上没有资助经费。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11月17日后出生)。
《课题指南》从体现辽宁急需、辽宁优势和辽宁特色的角度出发,拟定一批规划选题。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规划选题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除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外,其他三种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三、结题条件
省规划办要求:各类项目一般在3个月至半年内提交阶段性成果(咨政建议),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结题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完成。
获准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1)成果以资政建议形式,在我办《社科与决策》正式刊发;(2)成果刊发后,省级以上领导(含省级)作出批示;(3)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正式发表;(4)重点项目课题组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所列刊物中正式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课题组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所列刊物中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5)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6)省级课题立项后,又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课题;(7)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重点项目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论文5篇以上(含5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4篇以上(含4篇),自选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经专家评审鉴定和我办审查合格后,可获准结项并发给证书。结项鉴定审核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后方可申请新项目。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或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各部门科研助理统一填写,本单位申报的每项《申请书》须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
由于本年度项目资助额度增加,资助项目要相应减少。具体详见《申报公告》。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13日
联系人:谭惠敏
Email:thm@dlnu.edu.cn
电话:87656059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