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关于2013年度自主科研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大连民族学院自主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大民院发[2010]4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对2011年度立项的校自主科研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

本次为2011年度立项并应结题的校自主科研基金项目。

二、材料组织与申报

1、项目负责人需对照原《申请书》相关内容如实填写《结题报告》,未按计划完成的研究工作须详细说明原因。

2、佐证材料为项目执行期内的科研成果(研究报告、专著、教材,论文、专利证书等)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各单位负责人严格审查并在项目结题报告对应部分签署部门意见。

3、请各部门将结题报告的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项目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佐证材料纸质版(A4纸复印)一份统一报到人文社科处。各部门科研助理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提高项目验收质量。

三、注意事项

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人文社科处备案。不能按期完成课题任务并且未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延期结题、结题验收被认定“暂缓结题”的项目最迟延期半年结题。

四、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9日17:00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在吉 联系电话:87621531(内线5531)

办公室:综A723 Email:290078015@QQ.com

人文社科处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