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咨政建言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社科联《关于开展2016年度咨政建言课题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咨政建言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辽宁省情。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

2.要以团队形式构成课题组。课题组需由理论工作者、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组成。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实践经验。

3.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对所要研究的咨政建言课题熟悉,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申报者须严格按照《2016年度咨政建言课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的题目进行申报,不得自拟题目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有省社科联在研课题(课题类别参考《关于印发< 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联课题结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15]41号文件所列的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咨政建言课题(有2015年度咨政建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除外)。

三、材料要求(一律使用A4纸双面印制)

1.《申报表》一式2份,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实名、匿名各1份,附实名电子文档。《汇总表》请科研助理完成后统一发送至thm@dlnu.edu.cn

2.佐证材料:申报条件中第2、3条要求的职称证明及相关近三年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

四、成果要求

1.围绕大局,服务决策。本次咨政建言课题以研究东北振兴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回答和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主,此次课题比以往咨政建言课题周期长、要求高强调重在转化,参与咨政建言课题研究的专家学者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科学把握省情,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确有参考价值的咨政建言成果。

2.文字精练,言之有物。咨政建言课题的写作要立意准确、观点鲜明、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有味,避免套话、大话、空话。研究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每项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3.把握进度,按时完成。课题自被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8月底前完成。课题立项批准后,课题负责人应尽快组织课题组开展调研。课题研究不允许延期结项,如当年未按时申请鉴定结项,则立项课题给予撤项处理,且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的任何课题。

4.鼓励发表,扩大影响。鼓励课题负责人尽早拿出调研成果。研究成果首先要在《咨询文摘》、《社科智库》等内刊发表。适合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也可以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的,可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时应注明“省教育厅、省社科联2016年度咨政建言课题”字样。

5.此次咨政建言课题拟立项50项。省社科联对每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其中对重点课题每项给予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课题立项批准后向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如课题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课题成果,省社科联将追回拨付的资助经费。课题成果被《咨询文摘》等内刊刊发、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省教育厅与省社科联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奖励。

五、申报受理时间:2015年9月18日12:00前

联系人: 谭惠敏

联系电话:87656059

电子信箱:thm@dl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