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现启动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请书》和《活页》必须按照最新版填写。注意如下事项:(1)申报数据表中的预期成果字数(尤其是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即“字数(千字)”应150千字以上,“申请经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布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填写。(2)活页要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上样表的格式填写,即“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紧接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填写,不能将活页另起一页填写。活页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一般为8个A4版面。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信息。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得列入参考文献。活页没有填写所申报课题名称的不能进行申报参评。
四、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待省规划办通知,学校将根据分配数额评选后上报。
五、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活页以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汇总一个文件夹。申请书和活页必须采用WORD2003版本。
六、材料报送截止至2月20日,由各部门检查无误后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处(综合楼505)。
七、请申报者详细阅读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的《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8/1225/c219469-30487263.html。
联系人: 仲天宝
联系电话:87656195
电子邮箱:ztb@dln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19年1月2日